科技項目檔案管理辦法
科技項目檔案管理辦法
為規(guī)范科技項目檔案管理工作,加強科技項目管理,提高科技創(chuàng)新能力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制定本管理辦法。
第一條 為加強科技項目管理,規(guī)范科技項目檔案管理工作,提高科技創(chuàng)新能力,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法》等相關法律法規(guī),制定本管理辦法。
第二條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從事科技項目活動的單位、個人以及與之相關的機構、組織和個人。
第三條 科技項目管理應當遵循科學、規(guī)范、高效的原則,加強項目管理,提高科技創(chuàng)新能力。
第四條 科技項目檔案管理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(guī)和國家標準,保證檔案的安全性、完整性和可靠性。
第五條 科技項目檔案管理機構應當由相關機構設立,并配備必要的設備、人員和技術資源。
第六條 科技項目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的檔案管理制度和流程,規(guī)范檔案管理工作,確保檔案的真實性、準確性和完整性。
第七條 科技項目檔案管理機構應當與科技項目管理機構、科技發(fā)展機構、科技創(chuàng)新機構等相關機構保持密切合作,加強信息共享和協(xié)作,共同推進科技創(chuàng)新工作。
第八條 從事科技項目活動的單位、個人以及與之相關的機構、組織和個人應當按時提交科技項目檔案,不得隱瞞、篡改、偽造或者銷毀科技項目檔案。
第九條 科技項目檔案管理機構應當加強對科技項目檔案的管理和保護,確??萍柬椖繖n案的安全和保密。
第十條 本管理辦法由科學技術部、科技部、財政部、自然科學基金委等部門負責解釋。
第十一條 本管理辦法自發(fā)布之日起執(zhí)行。
科技項目檔案管理辦法
2023年2月18日